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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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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湖新区宝丰绿洲小区停车乱收费
作者:辉太泉    留言时间:2016/7/27 18:08:50
 
来信内容:
  宝丰绿洲小区地下车库月停车费460元,远远高于周边同档次、同区域小区收费标准,西宁作为西北落后城市,居民收入本来就很低,物业公司这种明目张胆的乱收费,发改委是不是应该要管管,不能老是拿“业主与物业协商”来搪塞。业主在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面前,本来就是弱势群体,而且试问单个业主如何去和物业公司协商?是否具有代表性?而联合所有业主是否在操作上具有可行性?涉及群众的乱收费问题,政府部门就要积极介入处理,青岛天价虾事件、哈尔滨天价鱼事件都一再证明,政府对乱收费现象必须持重拳打击。希望西宁发改委能够认真调查、处理,责成宝丰绿洲小区物业单位比照同区域市场价合理收费。
回复情况:
回复时间:2016/8/10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我委收到你发来的“关于停车费收费问题”的反映,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4年12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下发了《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文件规定:“对已具备竞争条件的以下7项服务价格,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抓紧履行相关程序,放开价格。”
    其中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规定:“(七)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015年经省政府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审定,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青海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青政办[2015]202号),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青海省定价目录》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项目。具体停车收费标准由你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议价并签订停车服务合同。”
    如果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难以协商,请向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联系解决。
回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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