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位于天峻桥山水阳光人家小区,每月向业主收取高额的停车费,每月收取停车费300元,要求开具发票,物业开具的发票内容却写的是管理费。问及停车费为什么这么贵,他们却说他们在发改委备案了,收取这么多。已经给12358打过几次电话,说是一周内回复却到现在毫无音讯…是你们出问题了,还是根本就不想解决那就不得而知了。 |
|
回复情况: |
回复时间:2017/5/26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在我委领导信箱反映“山水阳光人家小区停车场每月收取300元停车费”反映件,我委于2017年5月24日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山水阳光人家位于西宁市城北区天津路67号,集住宅、商业于一体的综合小区,现由西宁新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该物业公司在业主入住时与有车业主签定了《车位临时停放规定》,双方约定了临时停车费用300/月/辆,并在停车场进出口显著位置对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 鉴于以上情况我委价格执法人员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时要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6]982号)文件规定,对收费行为要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消费者监督。
f28365 2017年5月25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