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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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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费太高
作者:孟德莲    留言时间:2017/3/22 13:54:04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城东经济开发区金汇路10号时代大厦的住户,房子是2014年9月底领的钥匙。从领钥匙至今,物业费均是1.5元/平方米/月。我们小区只有一栋楼,4个单元。小区属于半封闭状态,绿化面积几乎没有。而且卫生条件不尽人意,稍微一吹风,楼下垃圾满天飞。楼道卫生只是偶尔打扫一下。而且物业为业主服务的服务意识相当差。因为各方面原因住户们商量暂停交物业费,让物业给个说法,但是这两天物业给住户了最后的通告说没交物业费的从4月1日开始停水停电。请领导就我们小区物业费相关问题给予审查,查查物业公司是否有发改局的物业费收取价格批复,是否存在物业费收取太高的问题。
另,因为小区中房屋所有人大多数为州县同胞,长期居住户数少,目前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回复情况:
回复时间:2017/6/1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在我委领导信箱反映“西宁市城东经济开发区金汇路10号时代大厦收取物业费问题”反映件,我委价格执法人员于2017年4月10日进行详细调查,现就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西宁市城东经济开发区金汇路10号时代大厦物业服务由青海盈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物业公司在接手该小区物业管理后与业主签定《业主规约》,双方约定物业费高层按1.5元/平方米.月收取。我委价格执法人员要求该物业服务企业根据青发改价格[2016]982号文件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协商,可继续执行原来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也可按照本办法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您反映其他问题建议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反映。
鉴于以上情况我委价格执法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对各种收费行为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明确服务内容、公示收费标准,并与业主积极沟通、充分协商,共同营造和谐的小区氛围。
回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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