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积极开展了“双公示”自查工作。
自查过程中,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对照《西宁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通过自查,各部门基本能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出发点,本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公示信息准确、合法、及时、无遗漏。目前,全市已完成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目录的梳理、公示及上报工作,并在“信用西宁”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了“双公示”专栏,建立了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联络员制度,定期收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内容,现已累计公示“双公示”信息1209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424条,数据质量66%;行政处罚信息785条,数据质量达97%。市直各相关部门也分别在其门户网站设立“双公”示专栏,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及时进行公示。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西宁市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西宁”网站建设,逐步完善信息归集、公示、查询等功能,按照信息报送
“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克服经费紧张,工作量大,人员配备不足等困难,确保“双公示”信息的报送数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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