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价格秩序,防止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保持节日期间市场繁荣、价格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青发改价监〔2017〕611号)精神,我委周密组织、合理安排,大力开展了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在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居民生活性消费支出较为集中、消费量大幅增加的食品市场和价格动态的同时,我委重点加强对零售、商品房、汽车销售等行业在节日期间开展的展销、促销活动的价格监管,着力规范旅游、餐饮住宿、交通停车、旅游景区等环节的价格秩序,督促商场、超市、购物中心、集贸市场等零售企业及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依规开展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预防模糊标价、虚假标价、以次充好、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等行为发生。通过加强市区联动,强化部门监管,充分发挥市区两级的分级、分层价格监管和全市价格义务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等监管措施,加大对大型超市、商场、沿街店铺和集贸市场在节日食品、粮油、蔬菜瓜果、食用植物油、肉禽蛋以及服装医药等市场价格的检查巡查频次和力度,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节日消费市场环境。
通过国庆期间对全市重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早市经营的蔬菜、粮油、肉禽蛋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检查,国庆期间市场价格基本平稳,商品供应充足,各经营摊位、超市商品明码标价基本到位、公示清晰准确,未发现利用节假日哄抬物价、变相涨价、缺斤短两、虚假优惠、虚假折扣及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市场经营秩序良好,商品丰富,购销两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