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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f2836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西宁市发改委:http://www.pssalt.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6/3/24 9:56:43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及年度报告报送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宁政办 [2015]25号)要求,由f28365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委网站(http://www.pssalt.co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f28365办公室,电话:09716133104

 

一 、概   

我委始终把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民便民服务的重要举措,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委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较好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委政府信息,监督我委依法履行职责。2015年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程序,强化责任分工,优化信息工作流程,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委公文制发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文公开率。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委干部职工切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要积极主动提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大落实力度。及时更新了信息公开目录,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并根据国务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工作机构名称等内容进行更新,同时按照要求编制了信息检索,严格按照更新后的目录梳理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同时,充分利用网站努力解决民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三)规范完善公开内容。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做到了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照提交、审核、公开的程序进行,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改善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推进网站建设。对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对版面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充分发挥我委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作用。二是完善新闻发布体系建设。围绕重点工作,把群众关注的事情作为新闻发布主要内容,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三是按照《西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重点决策和措施自形成或者变更,通过发改委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公开内容,适时采取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力求做到工作透明、公开。

(五)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在我委网站的办事指南栏目,公布各处室业务范围、办公电话等形式多样的申请方式,畅通形式多样、方便灵活、快捷的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市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有领导讲话、发展改革、规划项目建设、价格政策、价格监督、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发改委文件、党风廉政等内容。

三、回应解读情况

将群众密切关注的收费和价格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一是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工作。在我为网站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做好政府制定价格信息公开。对《青海省定价听证目录》中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依法组织听证,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扩大公众参与度,切实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申请情况。我委201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通过网络申请2件,内容主要为价格政策。

(二)申请处理情况。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答复4件。 其中“同意公开”4件,占总数的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年度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出与收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即时性需要加强;二是政府信息的政策解读方面需要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需要加强;四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途径方式需要改进。

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和业务培训,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监督。二是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能公开必须公开,降低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三是加强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实现项目审批的全过程公开。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全面解读。四是继续提高我委网站的信息更新频率,优化委门户网站,多方面宣传介绍我委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