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在全市开展“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5日
在全市开展“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扎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和“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年度目标任务。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135号)精神,为全力做好下半年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特制定我市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四个转变”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项目落地,抓市场机遇,抓作风建设,抓制度落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夏秋季攻势”是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一是坚持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四个转变”,进一步处理好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进一步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预期导向,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着力深化改革。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财税金融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创新驱动,优化要素配置,激发创新活力,加快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三是聚焦工作重点。紧盯目标抓落实,紧盯市场抓机遇,紧盯产业、项目、投资、收入、支出抓重点,统筹做好生态、民生、金融、社会等各项工作。四是营造良好环境。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着力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加强和改革信访及调解工作,配合做好国家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凝神聚力,以“四个转变”统领各项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强化问题导向,把握预期导向,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找准发力点。要把实现绿色崛起作为发力点,努力追求经济发展速度、社会发展进度和群众满意程度“三度统一”,以“一个理念、一个制度、五大行动”为基础,聚焦“青山、蓝天、碧水、净土”四大工程,坚决守住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
1.抓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管理制度改革;核发13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分行业、分阶段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的全覆盖,10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持续落实建筑工地“5个100%”扬尘防治措施,开展道路保洁洒水,实施黄标车、老旧车淘汰、“煤改气”治理工作等,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空气质量提升。抓好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进一步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湟水河西宁段雨污分流、截污纳管和各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等治污工程。组织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加快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创建“绿色细胞工程”,巩固“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成效。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规划建设局、湟投公司、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国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切入点,紧盯涉及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及矿山恢复治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农牧业面源污染等领域突出问题,集中“对账”、挂牌督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农牧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务局、湟投公司、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3.抓好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湟水河两岸南北山造林绿化等专项工程。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农牧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4.加快培育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和环境治理型产业,特别是要在“两个千亿元、三个五百亿元”产业基地发展上持续加力,全力打造我市绿色发展的新高地。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5.加快大通县全国农村产业示范县建设。
牵头单位:大通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6.实施好“菜篮子”基地改造升级,抓好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打好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牧业品牌,增加优质农畜产品供给。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开展产业融合示范,打造休闲观光农牧业基地,延伸“接二连三”产业链价值链。以促进农牧业提质增效为目标,围绕粮油种植、果蔬生产、畜禽养殖打造高原特色有机生态品牌,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农牧业产业化集群,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等民生关切,全面落实好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各项任务,把好事办实、实事办成,兑现对全市人民作出的承诺。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找准创新点。要把激发内在活力作为创新点,主动应对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做到站高、看远、想深、谋实,抢占制高点、把握主动权。
9.围绕产业链和创新链“双链融合”,加快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突破新型合金材料等一批核心技术。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西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10.在新材料、高端专用装备制造等方面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在更多领域实现由跟跑变为并跑、争取领跑,促进科技成果更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西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11.抓住国家支持建设一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机遇,再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和专业化众创空间,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政策取向,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增加对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基地等双创基地给予税收、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等相关优惠政策,同时给予双创基地房屋减免补贴等优惠政策,以信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搭建集政策理论研究、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西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2.争取将西宁纳入国家创新型城市序列。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西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3.按照“五个为”的要求,落实好“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或下放,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和“多证合一”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继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着力破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找准主攻点。要把加快动能转换、扩展发展空间作为主攻点,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开放合作、扩大有效消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中转动能、拓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4.全面完成煤炭产能压减任务,并妥善安置企业职工。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5.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高棚改房货币化安置比例,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提高高品质改善性居住用房和教育、商业配套用地以及新兴产业、文化、旅游、养老等跨界地产开发用地供应比例。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委
16.强化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通过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发展股权融资等多种方式,确保重点企业资金链、债务链接续安全。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城投公司、湟投公司、多巴新城管委会、南川综合开发管委会,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7.抓住国务院为企业减负万亿元的机遇,进一步完善直接电价交易机制,出台直供电改革方案,落实“批量放价”下浮运价、“绿色通道”等惠企政策,进一步为实体经济减费让利。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西宁供电公司、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8.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出台《西宁市优化财政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方案》和《西宁市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若干政策》,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增强财政供给能力,落实财政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跟进省上统一部署,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地税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9.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抓紧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筹备,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系统梳理排查金融风险点,健全风险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强化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城投公司、湟投公司、多巴新城管委会、南川综合开发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深入推进国资国企“3+10”改革试点,实施出资企业改革脱困、提质增效工程,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加快推进“三供一业”剥离移交工作,切实帮助企业瘦身健体、降本增效。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1.抓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底前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9月底要全面实现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药品采购“两票制”年内占比达到80%,确保公立医院实行按病种付费病种达到10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2.推进农牧区改革,深化以“三权分置”为重点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国有林场、农垦企业、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步伐,不断激发农牧区发展的内在活力。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供销联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23.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积极融入中巴、孟中印缅等经济走廊,逐步提升我市参与全球分工的水平。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加强与其他城市经贸合作,促进形成布局合理、梯次推进、功能完善的对外开放空间格局。贯彻落实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推动与周边城市的联动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4.大力推进以优商品、通商路、减商负、立商信为导向的现代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内贸流通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国资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5.重点实施生活服务消费提升、传统零售企业创新转型、特色产品“全国行、网上行、进名店”等计划,探索“互联网+生活服务业”新模式,强化诚信和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不低于10%。加快建立具有高原特色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不断提高我市服务业比重和贡献率。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6.全面落实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优化“兰西城市群”建设规划,促进各区域特色发展、差异发展、联动发展,充分发挥西宁辐射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农牧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7.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湟中撤县建区步伐,有序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全面完成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智慧城市等市政工程建设,补齐城乡建设短板。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大数据局筹建办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8.着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公共交通、供水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促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强化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有效衔接,促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文广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找准突破点。要把破解重点难点作为突破点,紧盯项目投资不放松,紧盯工业发展不放松,紧盯脱贫攻坚和农牧民增收不放松,重拳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
29.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强化施工调度协调,确保畅通西宁、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双寨国际物流城、新华联国际旅游城、南北山三期绿化及万佳智能家具生产线等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力争形成更多的投资实物量。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经信委、市林业局、多巴新城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0.全力以赴促开复工,提早实施条件相对成熟的“十三五”规划项目,推动西宁市公交停车场及枢纽换乘中心、城北区汽车城、青海德奥电梯生产线、西北智能产业制造园等项目尽快开工,确保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年内全部开工、投资完成率达到 50%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交通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31.扎实做好项目储备,紧盯国家政策走向和投资重点,立足“十三五”中后期、着眼“十四五”,再谋划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基地及商业服务中心、城市绿芯森林公园建设、园博园建设和南北山绿化四期工程等一批利长远、补短板、强基础、增后劲的重大项目,争取国家、省上更多资金、项目、政策向我市倾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建设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32.加快构建多元投融资体制,贯彻落实省上促进民间投资“1+3+5”政策措施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办法》,强化工业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协调调度,推动实施一批PPP项目,充分激活民间投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33.继续强化经济运行监测,落实好稳定工业增长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电力、运输、资金等要素保障,促进上下游产业对接,帮助企业拓市场、扩销售,支持企业抱团发展、提质增效,确保今年规上工业增长不低于9%。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34.贯彻落实省上促进非公经济加快发展24条政策措施,切实消除我市各种隐性壁垒,在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供给方面给予平等支持,进一步激发非公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为全市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工商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35.提高传统产业的技术装备、精益制造和清洁生产水平,开发大容量铁合金新型矿热炉等一批先进适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建成以煤化、能源、冶金相结合为特色的新型能源基地。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36.稳步推进“智能制造”“服务制造”“精益制造”“绿色制造”,突出抓好锂电、光伏等循环产业的强链补链工作,加快实施比亚迪、大美煤业60万吨烯烃等投资超50亿元的重大项目,全力构建具有高原特色的中藏医药、生物医药、保健食品等生物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尽快形成新的增长点。在重点做好相关产业的同时,大力引进三产服务业,为园区提供全面便捷、质优价廉的生产配套服务。
牵头单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等,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37.全面落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八条要求,扎实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在实施好“五批八策”和“十二个专项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我市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发挥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授青机制,实施好“携手奔小康”“百企帮百村、百企联百户”等精准扶贫行动,巩固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成效。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责任单位:三县人民政府
38.在挖掘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的同时,积极引导农牧民就地就近务工就业,落实好各项强农富民政策,加快发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新业态,落实农牧业订单,搞活农畜产品流通,让农民在各个环节都有钱可挣,实现农民收入稳中有增。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落实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制,积极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制约因素,健全完善“15710”工作制度,列出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表,以时间倒逼进度,一步一步扎实推进,一级一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树立主责意识,强化担当意识,增强忧患意识,在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确保三季度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决战决胜全年目标任务提供坚实保证。
(二)狠抓作风建设。要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用人导向、作风导向和考核导向,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抓经济工作的能力水平、抓工作落实的过硬素质。特别是要把作风建设始终放在首位,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促进目标任务落实。
(三)强化督查问责。市政府督查部门要采取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跟踪督查,加大主要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的督查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指导协调,跟进推动工作落实。要强化激励和惩戒机制,将目标任务列入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对行动不坚决、落实不得力、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约谈、严肃追责。